怎樣才「民主」?成大王奕婷從政治「可責性」談民主價值

自1987年解嚴至今,臺灣的民主化之路已展開三十餘年。「民主」對我們而言已是一種理所當然:擁有穩定的選舉制度,支持特定的政黨及候選人。然而,滿足這些條件就是民主嗎?

成功大學政治學系王奕婷副教授說道:「我成長於臺灣民主化的環境中。每次競選活動都很刺激,選民因投票權而擁有政治參與感,政黨也會想盡各種辦法吸引支持。我對於這樣的現象感到好奇,原來民主就是這麼運作的?」

成功大學政治學系王奕婷副教授
拍攝/廖唯佑

民主是我可以追究你的責任」!

「直到唸了政治學,才知道『可責性』(accountability)是民主政治的根本。」因為不是僅憑選舉制度,就能選出聖君賢相,或民主政治的領導人就比較仁慈而更能為人民著想。現實是,當他做得不好,就有被淘汰的可能,得隨時保持下一次選舉會被換掉的危機意識。也就是說,人民可以去追究政治人物的責任,使得民主政治能好好運作。

因此,選舉產生的「政黨競爭」就是人民能否實踐可責性的關鍵。不過王奕婷也提醒:「有人會以為那就一定得要『政黨輪替』才足夠形成競爭壓力,其實不然。」

她指出日本就是一個特殊案例。「自民黨從1955年創立以來,便長期掌握執政權,期間只歷經兩次短暫失利。有許多原因與歷史淵源造成如此,但沒人會說日本不是民主國家對吧!因為,只要有其他競爭政黨的存在,定期舉辦選舉活動提供其他政黨挑戰的機會,那麼『可責性』便仍可以持續發揮效果。」

選票,用錢買就有?

那麼,政黨要如何吸引選民支持?「若觀察一個正經歷民主轉型的國家,會發現『買票』是很常見的手段。隨著一黨專政情況結束,不再擁有控制選舉權力的特定政黨,便開始以拉攏地方派系的方式,來讓該政黨及其候選人持續贏得選舉。」

除了最直接地以金錢方式來賄選買票,政黨同時也會透過樁腳,掌握地方情資和選民需求,以其他利益交換來獲得政治支持。例如:提供政府標案、政府工作、營業許可,乃至於圖利廠商等更大型的買票行為。

這種不具公共性、普遍性的圖利行為,只限於某個政黨的自己人才能得到好處,被稱作「侍從主義」(Clientelism)。因此,一個政黨若長期傾向以侍從主義作為選舉手段的話,將損害全體人民對民主制度的滿意度與信任感。

侍從主義是相對負面、不公平的政治策略,憑什麼投票給某政黨才能獲得好處、拿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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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奕婷也補充道:「解嚴初期的臺灣也普遍存在賄選現象,除了與民主轉型有關外,還有一個原因是過去的立法委員選舉採用當選門檻低的『不可轉移單票制』(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 SNTV)。因此對於政治人物來說,他能用較低的成本便收買選民,才造成侍從主義的問題層出不窮。」

儘管侍從主義也是「可責性」的一種,因為被賄賂的選民能在短時間內兌現政黨承諾的好處。但隨著臺灣人的民主意識逐漸成熟、相關法規的建置,買票是負面行為的觀念已深植人心。再考慮到我們的生活水準也提升了不少,接受買票的吸引力相對減弱。雖不能說是完全銷聲匿跡,一些小型的地方性選舉仍可能會出現賄選行為。但整體而言,政黨競爭下的侍從主義現象已大幅改善。

用政策拼輸贏?

侍從主義作為非正當的政黨競爭手段,難道就沒有更好的方式來爭取選民認同?王奕婷回答道:「觀察民主政治成熟的國家,更常見的政黨競爭方式其實是『政策立場競爭』(programmatic politics)。言下之意,就是政黨透過各自的政策牛肉來吸引選民。」

不同於侍從主義只圖利於特定人士,政策立場競爭的影響範圍擴及全國人民。例如:減少稅收、擴大全民保險、興建大眾運輸工具、增強軍備等。換句話說,不論是否投票給某政黨,都不會影響到每個人享受該政黨所推行政策的權利。

另外,政黨的「意識形態」也是政策立場競爭中無法忽視的一環。以臺灣來說,很大程度體現在統獨議題上:不論政黨是否曾明確做過立場表達,人民對臺灣不同政黨在統獨認同上的政治光譜都已有個既定印象。反觀國外,則是常聽見的左右派與溫和派的路線差異。這些意識形態全都會反應在各政黨所提出的政策中。

政治意識型態也有代表顏色,左派政黨普遍偏好紅色,藍色則象徵右派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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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政黨透過政策和立場差異來競爭是更好的方式。但現實上,選民不見得能接受。」話鋒一轉,王奕婷點出困難之處。「無論是透過賄選(侍從主義)或政策競爭,其實都是政黨防止自己被換下臺,爭取選民支持的策略。兩者都具有『可責性』,差別在於前者帶來的好處能立即被看見,後者往往需要一段時間的等待。」

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部分選民會認為一旦投給某位候選人,且對方也順利當選,那麼他的政見應該要能快速實現。假如選民抱有這樣的錯誤期待,再加上政治人物無法承諾政見兌現的時間,那麼選民就有可能更偏愛侍從主義,至少利益可以馬上兌現。

此現象尤其會發生在新興民主國家,人民還未有足夠的耐心與民主意識,了解政策落實需要時間。但如果政黨能慢慢累積成果,政治人物也可以向選民證明自己有在做事,讓選民願意多等待一點時間,去獲得一個更大的利益。那麼,一旦歷經這個過渡期,不僅能改善選民對政治的信任感,國家的民主品質也會提升很多。

除了與民主成熟度有關,王奕婷再分享了另一種情況:「國際情勢也會對人民的政治觀念造成改變。二十年前,臺灣、日本與韓國都認為是侍從主義現象偏高的國家。但金融海嘯(Financial crisis of 2007–2008)之後,國際危機讓人們體認到國家政策的重要性。因而更願意在面對政黨競爭時,進行政策面的思考與選擇。同理,政黨也會開始重視政策論述,滿足選民關心的議題。且由於政策的制定、宣傳勢必耗費大量與金錢(傾聽民意、推廣宣傳),也間接降低政黨採取侍從主義贏得選舉的意願與能力。

「立法院」讓輸家不翻桌

若說選舉是為了讓政黨保持競爭,實踐政治可責性。那麼選舉結束,要如何安撫輸家及其支持者的情緒,也很重要。因為,不管是贏家或輸家,所有人都得尊重選舉結果,才能使民主國家能夠長治久安。

「那就得讓支持在野黨的選民,願意有耐心地等待下一次的選舉。在此期間,『國會』就成了在野黨能持續有所表現的重要舞臺。哪怕是我們覺得很荒謬的霸佔主席臺、舉布條抗議、委員們打架等癱瘓議事行為,無非都是在野黨的聲音被聽見的各種手段。」

在野黨的立法委員透過質詢(包含吵鬧)、杯葛、行使文件調閱權等方式,讓支持者看到自己仍在立法院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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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

「此外,國會也提供了一個制衡管道,在野黨的席次多寡倒是其次,主要是透過立法功能,讓支持者覺得自己沒有被拋棄。」王奕婷進一步解釋:「臺灣立法院內的每個委員會都是雙召委制,所以哪怕是國會席次過半,執政黨也很難雙召委全拿。並且,由於召委有輪流排案的權利,也可以趁機卡對方的案子。」

王奕婷指出,這其實是臺灣立法院的特別之處,在野黨能做一定程度的阻擋,讓少數政黨也有發聲的機制。反觀歐美國家的國會委員會召委基本只有一人,且多是國會多數黨直接分配召委。這樣的方式相對中央集權(centralized),國會內的在野黨也就比較少有表現機會。

話雖如此,但在野黨一定都得要與執政黨唱反調才是有所作為嗎?王奕婷並不這麼認為。「若是倡議執政黨的某項政策,與其站在同一邊但在細節上展現差異。例如:政策內容加碼、加大受眾範圍等,這些都是在野黨可以有所發揮的地方。臺灣立法院的黨團協商制度,讓每個政黨都有代表,都是一票,這麼看來是有利於小黨的。如果政黨有明確的政治方向(基本立場、政策論述),它便能夠善用立法程序,推動某項政策時也更能夠被選民看見。」

儘管總統制的運作方式被有些人認為是危險的,若執政黨與國會最大政黨分屬不同陣營的話,很容易出現僵局與對抗,致使讓人民對民主制度失望,甚至造成民主崩潰。但反過來講,內閣制勝者全拿的方式,不是讓在野黨及其選民更不開心嗎?

王奕婷的想法是:「確實,在內閣制國家的法案通過率高達八、九成,內閣制議員會更主動支持執政黨的法案,因為首相可解散國會。而在總統制國家,國會議員任期則受到保障,儘管法案通過率沒有內閣制來得高,也容易造成僵局。但換個角度去看,當國會的立法與監督機制更可以讓輸家發聲,能降低在野黨及其支持者不會因某一次的選舉失利而對政治感到不滿。如此,對全體人民的民主滿意度其實是更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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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責性』是需要學習的。」王奕婷總結道。政治參與不會只發生在選舉期間,如今臺灣民主制度的成熟穩定,很大程度仰賴於人民持續向政黨與政治人物問責的動能。我們應理性地檢視不同政治人物的政策立場,及其所屬政黨在立法院上的表現能力,使民主不淪為空洞抽象的精神口號,而是你我都應實踐的公民責任。

 

採訪撰稿、編輯/馬藤萍
攝影/廖唯佑

 

研究來源
王奕婷(2018)。政黨可責性策略的政治經濟分析:侍從主義的轉變與影響(新進人員研究計畫)。
Wang, Yi-Ting (2021). Legislative strength and democratic satisfaction in presidential democracies, Electoral Studies, Vol.71.
Wang, Yi-Ting (2020). Clientelistic parties and satisfaction with democracy. Party Politics, 26(4), 40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