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心理趙儀珊聆聽那些說不出的傷痛-兒少性侵案、國民法官

從馬來西亞來到臺灣任教的趙儀珊認為,法律的落實與執行,終究要回歸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互動,嘗試從發展與司法心理學角度探究「兒少證詞」、「國民法官」兩大議題。
攝影/林俊孝 

「司法」常給人一種冰冷的印象:氣氛凝重的法庭,表情肅穆的執法人員,以及文言制式的法律文字,光想到便渾身神經緊張,社會上「恐龍法官」等批評聲浪更是不絕於耳,司法與人心之間的距離,似乎遙不可及。然而,在臺灣大學心理學系副教授趙儀珊眼中,法律的落實與執行,終究要回歸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互動。

從馬來西亞來到臺灣任教的趙儀珊,由發展與司法心理學角度探究「兒少證詞」與「國民法官」兩大議題。2016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召開,她獲邀成為委員之一,不僅為臺灣司法改革引進實證科學與心理學觀點,也使臺灣司法界產生了化學變化。

如果性侵案的受害者是一位發展尚未成熟的兒童,記憶與表達能力皆落後於一般成人,檢察官應如何進行司法詢訊問?臺灣國民法官制度預計將於2023年正式施行,參與審判的一般民眾,會如何受到職業法官一言一行、社會氛圍等因素影響,進而改變判決結果?仔細一想,司法與人心的運作其實息息相關。

兒少證詞:如何詢問與聆聽?

還記得「925白玫瑰運動」嗎?2010年兩起兒童性侵害案件的審判,皆因法官在判決書中認定加害者「未違反女童意願」,引起全臺譁然,點燃社會大眾對司法的不滿,從此「恐龍法官」的罵聲不斷。這起事件,同時也是身在心理學界的趙儀珊與臺灣司法界第一次接觸的契機。

「問題究竟出在哪?臺灣NGO(非政府組織)和司法單位都在煩惱。」趙儀珊解釋:「法律上,『兒童證詞』是一個人說出來的話語,也就是一種供述證據。但是,兒童說的話要如何評估可信度?他要表達的意思,可以直接用大人的方式解讀嗎?

如果性侵案的受害者是一位發展尚未成熟的兒童,檢察官應如何進行司法詢訊問與解讀?
圖片來源/Unsplash

對當時的臺灣司法人員而言,這些問題都還沒有解答,甚至不被視為問題。為了捍衛兒少權益,NGO成員、社會局社工接連找上趙儀珊,希望找出答案,而趙儀珊根據研究證據,指出「詢問方式」是關鍵。

「兒少證人跟成人最大的差異,就在生心理發展程度較低。他們所能提供的資訊量比較少,而正確率不一定較低,但是更『不穩定』,容易受到內外在因素的左右。」趙儀珊說明,當檢察官詢問小朋友「記憶」的方式帶有誘導成分,便可能汙染他們的記憶,甚至造成冤案。

兒少被害人的記憶本身相對模糊、脆弱且易受誘導,證詞也容易因認知及語言能力較差、事件引發之創傷、他人暗示等內外在因素產生不穩定變化。趙儀珊還提到,兒少證人有時候聽不懂司法人員的問題,卻不敢說不知道;或無法以精確文字描述自己碰到的事,造成有偏誤的詢問結果。
資料來源/趙儀珊 企劃腳本/林義宏  美術設計/林柏希

「不要誘導、不要誘導、不要誘導」

兒少證詞容易受到詢問方式影響,因此趙儀珊在司法官學院講課時,極力強調「不要誘導」。她發現,臺灣司法人員最常見的誘導方式之一,是不自覺地以「封閉式問題」取代「開放式問題」進行詢問。比起「叔叔做了什麼?」、「是什麼時候發生的?」,過去臺灣的司法人員更傾向詢問:「叔叔是摸你這邊、還是那邊?」;「是早上、下午、還是傍晚發生的?」。

趙儀珊指出,大人往往誤以為國小低年級、或學齡前兒童缺乏回答開放式問題的能力,所以習慣直接提出具體的封閉式問題(如是非題、選擇題),卻忽略了兒童的回應很可能受到問題本身所夾帶的預設或選項給限制、誤導。實際進行研究,趙儀珊發現,臺灣小孩確實有能力回答開放式問題,而且比起被問封閉式問題,能提供更多記憶的細節。

趙儀珊發現,臺灣司法人員常見的誘導方式之一,是不自覺地以「封閉式問題」取代「開放式問題」進行詢問。但臺灣小孩確實有能力回答開放式問題,而且相較於封閉式問題,能提供更多細節。
圖片來源/Unsplash

另一種常見的誘導詢問,是將兒童原未提供的資訊當作事實前提,放進問句。「臺灣的檢察官工作負荷大,常急著想要確認犯罪事實,不經意把法律上的『構成要件(構成犯罪行為的法律條件)』直接拿來問,但小孩子一方面可能不懂你要表達的概念,另一方面可能還沒準備好回答這麼私密的問題。」

兒童性侵害案件的司法詢訊問中,還有一項棘手議題:小孩子形容私密部位與身體接觸的語言習慣,與一般成人大為不同,偏偏犯罪行為的界定往往就在一線之間,仰賴清楚而明確的陳述。兒童說出口的話,和大人制定的法律文字不免有出入,造成司法人員的實務難題。

某些司法人員慣用的說話方式,如誘導性問題(暗示證人並未提及的資訊)、封閉式問題(是非題或選擇題)、語帶威脅或利誘,皆可能對兒少證人的證詞造成扭曲。相對而言,趙儀珊建議實務上多用開放式問題、逐步詢問、並注意兒少證人可能較快疲勞。
資料來源/趙儀珊 企劃腳本/林義宏  美術設計/林柏希

「每個小朋友可能都有自己的稱呼方式,那我們到底該怎麼問?直接問『尿尿的地方』嗎?可是在小朋友認知裡,它可能不叫尿尿的地方,而是『重要部位』或『那邊』,但這對一個司法人員來說,卻太過模糊。」為此,趙儀珊也進行了一系列研究,整理出臺灣兒少描述人體部位與動作的常見用語,提供司法界參考。

回到第一步: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與大量司法實務人員對談後,趙儀珊逐漸察覺,司法人員如此執著於誘導詢問,問題根源或許潛藏在第一個關卡:建立投契關係(rapport-building)。

「所謂投契關係,指的是能讓對方安心跟我互動和對話,表達他所想要表達的。」趙儀珊指出,法律程序也許並沒有明文規範,但是與受詢問人建立投契關係,是司法詢訊問關鍵的一步,面對兒少證人尤其如此。

司法人員與兒少建立投契關係,取得信任,才能幫助他們吐出那些「說不出的傷痛」。
圖片來源/Unsplash

任何小孩進入一個陌生空間,碰到一位穿西裝的陌生人,見面劈頭就問:「你叫什麼名字?你住哪裡?知道家裡電話號碼幾號嗎?」一定都會抗拒回答,成為司法人員眼中「抗拒陳述的證人(reluctant witness)」。

然而,問題其實不在證人。趙儀珊分析,許多檢察官會開始使用誘導問句,甚至語氣開始急促、咄咄逼人,是因為他們覺得怎麼問都問不出個所以然。「但依我觀察,之所以會問不出來,往往是因為沒有先和孩子建立正面、信任的關係。」

趙儀珊的母親是幼兒園園長,從小和學齡前幼童玩在一起,深知如何化解與小孩子互動開頭的尷尬。協助司法詢訊問時,她會使用畫畫、閒聊等技巧,幫助兒童與司法詢問人員建立關係。「為什麼過去檢察官很少建立關係?因為他們認為這跟構成要件無關、跟瞭解案情無關,是在浪費時間。」她說,「這正反映了他們並不瞭解被害人的心理。」

「當一個孩子從不想看你、不想理你、一句話都不跟你說,到願意跟你有任何言語或非言語互動,就代表關係建立得差不多,可以開始進行詢問了。」根據實務經驗,這個過程快則十五分鐘、慢則兩個小時,即便耗時,卻是不可或缺的環節。

不只是犯罪心理學的「司法心理學」

趙儀珊的研究與實務工作,不僅拉近司法體系與現實社會的距離,也使得司法運作更符合程序正義。她的專業領域稱作「司法心理學(forensic psychology)」,對臺灣社會大眾可能較為陌生。有別於犯罪心理學聚焦探究犯罪者本身的性格、背景、思維或行為特徵,司法心理學的守備範圍更加寬廣,舉凡司法詢訊問、辯護與詰問、影響法官判決之環境或心理因素,任何涉及「司法」的行為或心理現象,均屬司法心理學的研究範疇。

從和臺灣司法界打交道,到如今建立緊密合作關係,趙儀珊坦承,這段歷程並非一帆風順。「剛開始,有些人覺得心理學者沒資格談論司法議題──自白是法律的東西,不是心理學的東西;詢訊問是我們的專業,不需要別人來教。」所幸,同時也有另一群人對心理學在司法領域的應用感到好奇,或者在實務上碰到詢訊問的困難,積極尋求心理學專家諮詢協助。

去年趙儀珊受到委託,要從社會認知角度研究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的互動,這也是司法院第一次委託心理學家進行學術研究。

從心理學看臺灣即將上路的國民法官制

趙儀珊身為發展與司法心理學研究者,期待在心理學界、司法界間打造合作的橋梁,促使司法與人心得以彼此更為貼近。
影像/趙儀珊 提供

「人民參與審判」即將在臺灣實現,剛頒布不久的臺灣國民法官制不同於美國陪審團制,由民眾擔任的國民法官將會與職業法官共同討論、投票決定判決結果。針對這樣的制度設計,社會上出現兩種意見:有一派擔憂臺灣民眾容易受到權威影響,因此國民法官會被職業法官的意見主導,而失去主體性;另一派則認為,臺灣民眾缺乏公正性和自制力,擔心國民法官們自己很可能形成極端化的團體迷思(groupthink),因此必須由職業法官引導。

面對這些爭議,趙儀珊分析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的評議紀錄(包含錄音與錄影資料),發現職業法官一般而言不會刻意影響國民法官,不過「審判長風格」與「打斷發言」確實會改變國民法官的發言行為以及最終的評議品質:如果審判長風格較具權威主導性、較常打斷國民法官發言,會明顯降低國民法官的發言意願。此外,目前幾場模擬法庭的評議過程幾乎都沒有休息時間、而且發言緊湊,造成國民法官的認知負荷(cognitive loading)偏高,也是未來值得關注的問題。

司法改革的初衷,是為了增進人民對司法的信任。然而,臺灣新聞媒體在報導司法案件時,大多僅呈現判決結果,鮮少討論背後的過程。因此程序正當性、司法詢訊問細節、證據與判決理由的連結,常被大眾所忽略。「除非我們自己被捲入案件,否則幾乎不會去思考這些議題。」隨著國民法官制推動上路,趙儀珊身為發展與司法心理學研究者,持續在心理學界與司法界之間打造合作的橋梁,也致力促使司法與人心更加貼近彼此、協調運作。

採訪撰稿/林義宏
編輯/林俊孝
攝影/W. Xiang、林俊孝

研究來源
趙儀珊(2018)。在司法脈絡下影響與兒少建立良好的投契關係之心理因素。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一般研究計畫)。
趙儀珊(2015)。兒童性侵害:司法脈絡下影響兒童描述身體接觸行為之因素。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新進人員研究計畫)。
趙儀珊(2013)。兒童對於親身經歷的事件之記憶:年齡、時間延遲及記憶提取方式。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新進人員研究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