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鄰居不只是你的鄰居?秦漢戶籍連坐制度

下面這句話,應該會讓全天下的控制狂露出會心一笑:要成就帝國,必須先成為控制狂。

至少春秋戰國時,原本弱小的秦國能打敗其他六國、一統天下,就是因為其統治者是個決斷力、執行力都很強大的控制狂,其中最有名的大概就是你我熟知、高壓苛刻的「商鞅變法」。

以管仲、商鞅、韓非子等人為代表的「法家」,是崇尚「理性主義」的派別;有別於追求自由的道家跟看重人倫的儒家,法家非常目標、效益導向,其嚴謹、高壓、凡事都有 SOP,說到做到無一例外。

然而除了透過嚴刑峻法管理人民之外,另一件容易被忽略的事情是「資料蒐集與管理」。

「唯有掌握數據,才能掌握資源、分析局勢、搶得先機」,就像 21 世紀的顯學「大數據」所強調,春秋戰國時期各國都嘗試蒐集老百姓的各種資料,以便掌控國家的資源管理。

只是,在那個沒有電腦文書處理、每筆資料都要慢慢以毛筆寫在竹簡上的年代,記錄跟管理資料可不容易。當中執行得最完整徹底的,便是秦國:商鞅在《商君書》中就要求記錄十三種不同類型的資料。

《商君書.去彊》﹕「彊國知十三數:境內倉口之數,壯男壯女之數,老弱之數,官士之數,以言說取食者之數,利民之數,馬牛芻藁之數。欲彊國,不知國十三數,地雖利,民雖眾,國愈弱至削。」

你不好奇嗎?秦始皇統一天下後,秦朝一共有四、五十個郡、近千個縣,國土面積約 360 萬平方公里,人口量約在 2000 萬到 3000 萬之間,這麼大的國家以當時的人力跟科技水平,要如何管理資料?

你是哪「里」人?

戰國時期,各國發展出以「戶籍」為管理樞紐的機制,將每個百姓的名字、年紀、財產、關係等資料,以「家戶」為單位登錄。每一戶的資料再以「里」為單位記錄、修改、統一存放管理,各里再將其擁有的資料製作副本,放在「縣」的資料庫供調閱跟備份。至於再往上的行政單位「郡」則沒有詳細個人資料,只掌握整體統計數據,通報給中央。

劉欣寧透過出土竹簡研究秦漢時期的戶籍與地方行政制度。
攝影/陳怡君

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研究員劉欣寧特別點出,以「戶籍」來識別個人身份的設計,是東亞的特色,跟西方的「身份登錄制度」(civil registration)有很大的不同:

在身份登錄制下,人的出生、結婚、死亡資料都是分開登記。因此假設你在高雄市出生、台北市結婚、台中市死亡,那你這三分資料會分別保留在三地,要查找調閱個人資料,麻煩程度堪比花木蘭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

但戶籍制度則是根據你的「戶籍地」進行資料管理。不論出生、就學、結婚等資料,都集中登錄在戶籍地之下,就好像用線將這些資料綁在一起一樣,不管你流浪搬遷到哪,只要在戶籍地的主管機關抽起線頭一端,即能獲取所有你的相關資料。

(所以在秦朝,如果你去衙門,第一件事一定要先報自己大名跟什麼里出身,官員才能調出你的資料。)

以家戶為單位管理」對先秦初漢時期的統治者來說非常重要,特別是中國為農業文化,對政府來說,每一家戶都是一個經濟體。因此知道各家各戶有多少男丁、女性可以男耕女織,擁有哪些財產,才能推算國家到底有多少人力資源跟稅收可用。

不過即使已讓管理成本降低,在當時仍得花費大量人力來處理這些文書工作。

劉欣寧說,當時的官僚每天都在記錄一些現代人看起來可能覺得很無聊瑣碎(例如每次收到信皆需回覆「知道了」)、但又必要的基礎資訊(例如某甲家裏有幾匹馬),再加上還要製作副本、郵差送件,行政成本過高,恐怕也是導致秦朝快速滅亡的原因之一。

除了方便查找資料外,這種以「地緣」而不只是「血緣」人際關係的管理辦法,也有效地讓百姓們自己形成「自動化的監控管理生態」;以一般百姓會受到的連帶懲罰來說,分為兩種不同的機制:「緣坐」和「同居連坐」。

秦漢時期透過「緣坐」和「同居連坐」,讓老百姓互相監視。
圖片來源/Pixabay

「緣坐」是奠基於「血緣」之上的刑罰,「同居連坐」則是奠基於「地緣」之上。

「緣坐」就像在古裝劇裡常看到的那種「某某人犯了反叛罪,他的妻小父母手足全都要處刑,連誅九族」;「同居連坐」則是只要住在一起的室友或住在附近的鄰居有人犯法了,身為同居人或鄰居的你若沒有通報告發,就得一起受罰。

「緣坐」威嚇的是犯罪人本身,如果你在乎家人、所愛,為了他們,你就不應該犯法。然而如果碰到那種六親不認、家人死了也無所謂的傢伙時,就得加上以威嚇周遭人監督以自保的「同居連坐」,來產生恐怖平衡:你自己不犯罪不行,還得肩負旁邊的人不犯罪的責任。

連坐生態,就像我們玩「天黑請閉眼」遊戲一樣,表面上家人鄰居一團和氣,實際都得監控、指認彼此是否為犯人,以維持社會良善與秩序、確保國家穩定。為了方便管理,秦朝甚至將一個大家族強制分家、拆成約五人為單位的核心家庭,弱化家長的影響力、提高國家的權威性。可以想像,這種「到處都有眼線」的機制也讓人與人之間變得疏離、提防。

除了犯罪連坐外,先秦時期的老百姓出遠門,也非常仰賴在地人脈關係。

邊緣人沒關係?有里長就可以!

首先,你得先跟里申請「良民證」作為「護照」,里會發給你一塊竹簡,上面寫你的名字、年紀、外表(例如膚色、身高等),還有你是否繳完稅、有沒有案底等,這些條件都通過才發放給你「護照」,讓你通關跨界時出示使用。

企劃腳本/陳怡君、美術設計/李宜蓁

但如果有些資訊丟失或無所依據,那就會請你的親戚、鄰居或地方的里正(相當於現在的里長)擔任人證甚至作保。因此,如果在先秦時代是個孤僻鬼,估計很難好好活下去;如果自願擔任里長,雖可減免徭役,但在沒人願意幫某人作保作證時,非得站出來當證人。如果該人日後又擺了你一道,需承擔的風險可真不小。

像這種要親戚厝邊里長伯出來幫忙作證的情況,劉欣寧曾經看過堪稱「秦朝版娘家」的案例:先秦的某位太太到了當時的鄉公所,請求證明她跟她已過世的先生有實質婚姻關係。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原來這位太太是個嫁入豪門的寡婦,因為申報所得稅時申報不實,結果被以前的家僕威脅警告。寡婦很緊張,因為逃稅重罪被判刑可不是服完役就放出來,而是一輩子成為罪人無法翻身。因此寡婦選擇跑去自首,但判官還是判了她重罪。幸好,根據當時的規定,如果你不是平民而是有爵位的貴族,那就有「貴族條款」可以減輕罪行,而先生正好是有爵位之人。

寡婦原本是妾,因為元配過世所以被先生扶正,但先生覺得老來得妻還要登記好麻煩算了,所以就只跟親友介紹這是我的新太太,但沒跟政府通報。

好景不常,先生不久後就駕鶴西歸了,留下不太會報帳的年輕太太逃漏稅。衙門只好找了寡婦的親戚鄰居來指認,作證確認到底他們有沒有實質婚姻關係,好確認太太是否有可以減罪的爵位資格。

原本對古中國家庭史有興趣的劉欣寧,慢慢往研究基礎社會拓展。到後來比起中央皇權,她更關注一般民眾的日常生活。
攝影/陳怡君

至於故事的結局為何?很遺憾地,劉欣寧說竹簡只有挖到「正在辦理中」這塊,沒有結案報告,因此無從得知太太的下場。

雖然這些基層人民個資和相關法律紀錄、資料看似瑣碎,但不僅對後人極具研究與歷史價值,連當時劉邦項羽爭天下時,也都是重要的戰略資產。

秦末時期,曾在官僚體系當過官吏的劉邦跟蕭何,由於每天都在處理公文,所以深知資料的重要性,在攻佔秦朝的衙門宮殿時,蕭何就很聰明地搶救了大批文書紀錄出來;而項羽這個只會打仗、沒當過公務員的江東子弟,卻粗魯地放把火就把這些公文給燒了。然而這些前朝的土地、資源、人口等關鍵資料,對後來的戰局有不小的影響。但這些都是後話了。

採訪撰稿/陳皓嬿
編輯/陳怡君
攝影/陳怡君

研究來源
劉欣寧(2015),秦漢帝國的文書行政制度,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
劉欣寧,〈秦漢時代的戶籍與個別人身支配——關於戶籍地的考察〉,《法律史譯評》(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5.11),2014年卷。
劉欣寧,〈居延漢簡所見住居與里制——以「田舍」為線索〉,收入李宗焜主編,《古文字與古代史》(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2.3),第3輯,頁435-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