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與「人文」的悲歡離合 - 政大官大偉談原住民轉型正義

1991年原住民要求成立中央級原住民事務機關遊行,同時爭取土地、正名與自治權。
照片來源/官大偉

六坪大的空間,三個人擠在資料堆中,這辦公室的主人有著一雙堅定的目光、沉穩聲音,他是政治大學民族所教授官大偉,長年致力於探索原住民文化,並與政府溝通,爭取族人自治的權利,讓部落得到合理的發展。2017年,官大偉還被政府聘為「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的八位顧問之一。

何謂「轉型正義」?

世界上許多的國家都經歷過從威權體制轉型到民主體制的過程,甚至在國家形成的過程當中,也會對原住民族的土地進行掠奪,於是該如何重新面對過去的錯誤,以及其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層面所造成的傷害,並且改變造成傷害的結構,就是轉型正義的重要工作,也就是「轉型時期的正義」!

過去台灣原住民族也曾經在移民殖民主義下受到不平等對待,不少人喪失了部落、自己的土地,甚至在當時期政策、社會氛圍下,被迫放棄自己的語言、信仰與文化。

官大偉也曾經歷一段自我懷疑的過程。他是新竹縣尖石鄉的泰雅族,小學是全班唯一的原住民,他回憶道:「當時就算對原住民比較友善的人,也會覺得原住民只要『改過向善』,就可以變得跟『正常人』一樣好。」所以官大偉從小就不敢表明自己的原住民身份,盡可能隱藏。

攝影/林俊孝

時間回到九〇年代初期,當時的官大偉正讀大學。同時間台灣社會正面臨轉型,各類社會運動風起雲湧,期間原住民要求成立中央級原住民事務機關,也開始爭取土地權、正名權與自治權。

「我就感覺到這個社會在召喚我。」身處這樣的時代氛圍下,官大偉在大學時代,參加了北區的原住民社團,開始接觸許多原住民議題。碩班就讀於政大民族所,建立了對原住民文化多層面的認識,後來博班更申請到夏威夷大學,學習當地原住民文化研究、轉型正義的經驗。回國之後,他持續深入田野,將調查寫成報告與論文,與政府溝通,並替原住民爭取權益。官大偉持續在校園裡培養後進,讓學生透過撰寫論文、做報告來「找到回家的路」。

官大偉開心的說:「因為寫論文、做報告,學生們都『回家』了!」,圖為原住民青年參與瑞芳阿美家園豐年祭。
攝影/林伯希

幸好隨著時代進步,越來越多友善原住民的法案通過,但這些都只是制度上的改革,官大偉指出,原住民轉型正義,最根本的困難,就是部落文化與「現代化論述下的分類、治理系統」有著根本上差異。

原住民想得很不一樣!?「自然=人文」與「自然vs.人文」

在夏威夷人心中,大自然到處都是神:天神、地神、海洋女神、火山女神、海浪之神、蜥蜴神、鯊魚神等。天神跟地神結合生了人,天神又跟人亂倫,生下的小孩夭折了,於是就埋進土裡,變成了芋頭。因此夏威夷人認為芋頭就是他們的祖先。

芋頭、鯊魚、岩漿、海浪、人類,都是親戚,在這樣的宇宙觀裡,人跟自然相互連結、不分彼此的。

官大偉指出,在夏威夷大學中的夏威夷研究中心入口壁畫,便描繪出了夏威夷原住民的神話世界,更具象化了這樣物物相關的哲學,即人跟自然是相互連結、不分彼此的。
照片來源/官大偉

「所謂的現代治理系統,來自於笛卡爾的二分法思維產生的科學邏輯:『人』與『自然』是二分的、對立的關係。於是對於人與人、人與環境、人與物的關係,就有了跟原住民不一樣的界定。」官大偉透過這則神話,分析「現代人」與「原住民」在思想上的根本差異。這種差異,造成「現代人」與原住民的對立,以及溝通上的誤解。

西方人對財產權的定義,高度受到洛克(John Locke,西元1632-1704)財產權理論影響,官大偉補充說:「比如這片土地本來是大自然,不屬於任何人,我在這裡勞動,把我的勞動價值注入這塊土地,永久地改變他的狀態,我就可以說,這塊土地是我的了!」這種邏輯,成為西方人在航海時期掠奪他人土地的最佳藉口。

但對原住民來說,「自然=人文」,例如澳洲自古就有原住民採集狩獵,年復一年,動物、林木、草原生態週期性的循環,而原住民則和土地互相歸屬。但是對「自然vs.人文」的白人而言,土地要經過「人」征服、加工,就屬於該人的財產。所以殖民時代白人到澳洲、美洲等各地,就認為那裡是「無人之境」,經過侵占、改造之後,便宣稱這些土地都屬於他們,更否定了原住民和土地的關係。

殖民時代下白人到澳洲、美洲等各地,經過侵占、改造之後,便宣稱這些土地都屬於他們,更否定了原住民和土地的關係。
圖片來源/Pixabay

在台灣,原住民與政府的溝通,也長期窒礙於這種對「自然」的觀念差異。例如1966年,政府開始實施「原住民保留地私有化」,只要原住民固定使用某塊土地期滿十年,就可以登記獲得該土地的所有權。

但對習慣「移動地使用土地」(燒墾)的原住民來說,土地本來就是大家輪流(而且不數年就更換)使用的,因為他們認為人跟自然是一體的,人與人都是自然的一部分,土地不該專屬於誰。這些對土地權認知的差異,以及權力、資源上的不平衡,讓原住民成為被指責、糾正的一方。

讓原住民用自己的文化來自治,是最好的管理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原住民被禁止狩獵、禁入國家公園,獵具、槍砲也受到管制,因為狩獵被認為是「破壞生態」的惡劣行為。「2004年,很多學者、宗教團體、動保團體、環保團體等,為了這個議題打了不少筆戰。」官大偉回憶說。

經學者發現,國家公園內保育類動物眾多,適當取用並不會破壞生態。
圖片來源/Pixabay

後來經過學者研究,在特定區域,認為其中的保育類動物很多,適當取用並不會達到滅絕狀態。於是林務局試圖開放實驗型狩獵,規定獵人上山前必須先報備要打甚麼種動物?打幾隻?藉此控制數量,避免生態危機。

但如果你要上山打獵,你可以預知今天收穫如何、數量多少嗎?而且在原住民的信仰中,獵人今天可以捕獲多少獵物,不是因為技術高超,而是平常行為就要正直,才會得到祖靈的祝福,獲得較多收穫,更不會在上山前就誇言會打到多少獵物。但是,林務局用事先申備數量的控制方式,就造成了族人的困擾。

官大偉表示,國內有學者在魯凱族獵場做過研究,發現他們的獵場有一些規定禁止打獵的「禁忌地點」,形成了緩衝區。當動物繁殖過量,就會從緩衝區滿出來,獵人就可以捕捉到較多的獵物;當動物銳減時,動物可以在緩衝區裡繁衍、生長,同時獵人也不得進入。這種信仰,正是他們維持生態平衡的妙方,而背後則有一種地景管理的意義。

在原住民信仰中有不管怎樣都不可以進入狩獵的「禁忌區」,藉此維持生態平衡。
圖片來源/Pixabay

幸好2017年開始,林務局啟動新的、實驗性「野生動植物治理示範計劃」,讓鄒族按照他們的規範去狩獵,事後再回報收穫的數量,不再是不合理的「事前預告」。還組織了科學家團隊,放置紅外線照相機做監測。經一段時間檢測,發現動物的數量沒有大幅減少,顯示鄒族自我約束的方法是行得通的。官大偉說,接著林務局委託鄒族自主「獵人協會」,發行獵人證,遵守鄒族傳統獵人的規範,並將逐步走向以自主治理的方式來運作。

原住民的生態哲學儘管與現代科學數量管理的邏輯不同,卻隱然有保育生態的約制能力,且近年來加入不少新科技與技術來探索部落、山林的互動關係,皆證實原住民的生態哲學得以維持當地生態的永續。官大偉認為,過去因為文化的偏見、加上缺乏對話,還有轉譯能力的不足,將原住民族的知識排除在治理系統之外;未來如果能讓原住民在自然資源的治理方面,有更多知識上的參與,不僅能達到政治上和解,也為台灣的生態維護創造更好的效益。

「用更高的智慧去面對歷史,」官大偉的語氣帶著嚮往:「台灣的美好,就會提升到更高的層次。」對他而言,這就是「原住民轉型正義」的真義。

採訪撰文/梁偉賢
編輯/林俊孝
攝影/林俊孝

研究來源
官大偉(2017)。「人、山川、海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為本的地理、環境教育與科學探究能力之建構–「人、山川、海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為本的地理、環境教育與科學探究能力之建構─以頭前溪泰雅族原鄉、大漢溪阿美族新原鄉為例。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

官大偉(2017)。探索二十一世紀環境規劃新典範的行動研究–山地社會生態系統的動態空間治理之研究:以石門水庫 集水區泰雅族部落為例。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