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懂送禮文化的故事——政大高桂惠談明清小說裡的禮物藝術

過年過節送什麼?紅包又該包多少?政大中文系高桂惠認為,了解禮物文化與否,正代表一個人是否能充分進入社會,掌握人際往來的規範與默契。
攝影/林俊孝

逢年過節、婚喪喜慶,華人的「送禮」文化,一直滲透在民眾的日常生活中。然而,我們習以為常的送禮行為,其實蘊藏深遠的學問。鑽研明清小說中之「禮物」文化的政大高桂惠老師認為,就如人們習慣不送傘(散)、送鐘(終),喜宴紅包送偶數金額、喪禮白包則送奇數等等,禮物並不只是物質,而呈現了社會的潛規則。是否了解禮物文化,也代表一個人是否能充分進入社會,掌握人際往來的規範與默契。

禮物關係學——禮物可以建立、維繫,亦可以破壞關係

「禮物可以是關係的聯絡,也可以是羞辱性的東西」,高桂惠探索明清時期的古典小說,認為以《金瓶梅》、《紅樓夢》為代表,充分展現人世情感的「世情小說」中之送禮情節,是表達人物角色「關係學」的重要線索。

高桂惠舉例,被稱為「四大奇書」之一的《金瓶梅》中,有一段西門慶兒子官哥出生,友人爭相送禮的內容。劉太監送了酒、肉、壽麵等食物,以及「金緞」兩疋,可以製作孩子的衣帽,禮物偏向日常性、消耗性的用途;另一位薛內相,則贈送更精緻的「官緞」和玩具,這種布匹更加貴重,只用以做成吉祥與祝福的服飾。相較於劉太監贈送實用之物,薛內相的禮物更具紀念意義,甚至強化了成人世界的規則與秩序。

小說《金瓶梅》中所送孩子的禮物,除了日常用品更加著重實用性,紀念性的玩具則可能強化成人世界的規則、秩序。
圖片來源/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清朝曾衍東《天官麟誕》。局部。

因此,高桂惠認為「若不懂送禮文化,就讀不懂《金瓶梅》。」在各樣的官場、商場、情場中,不同場域會烘托出不同的社會關係,在關係的親疏遠近下,送給哪位人士、哪個官員什麼禮物,又具備多少價值,都是經過計算的。就如同現代人士送禮給上司,時常會考慮官階、收禮之人的社會地位,送錯禮物可能會破壞關係,送給不同人的禮物,還隱約有著彼此較量的意味。

高桂惠以《聊齋誌異》卷九〈鳳仙〉送禮的橋段說明,禮物既可以傳達心意、維護關係,差別對待或者送錯禮物,也可能造成關係的破裂或侮辱性的意涵。
企劃腳本/徐平  美術設計/林柏希

另一個例子是《聊齋誌異》的篇章〈鳳仙〉,主角鳳仙的父親有幾位女婿,其中一位丁生是富川縣大商人之子,另一位劉生則是家中破產的浪蕩子弟。父親在得到稀有水果時,只端給了丁生而不給劉生。

此時送給丁生的禮物,不只傳達丈人對女婿的愛重,更是用以羞辱另一位女婿劉生。因此,嫁給劉生的女兒鳳仙,才對父親不悅的表達:「婿豈以貧富為愛憎耶?」即是不滿父親因為女婿們的貧富差距而差別對待。

理論是閱讀小說的眼鏡,可以看出不同的「文本風景」

每個時代對同樣的經典、小說作品都會有不同的「前理解」。這或許來自時代偏好,也可能有讀者個人的限制,文本的意義留待讀者挖掘。高桂惠比喻,不同理論就像是一副眼鏡,學者得以透過不一樣的眼鏡,看到不同的「文本風景」。

高桂惠戴上的「眼鏡」,包含西方人類學、社會學的理論,例如:法國學者布迪厄(Pierre Bourdieu, 1930-2002)認為在送禮行為溫情的表象之下,其實象徵著權力運作的過程。他提出「象徵資本(symbolic capital)」的概念,將人在社會中累積的信用、名望、個人魅力,都視作一種「資本」。

大方送禮的人,可以累積聲望,也是在積攢資本。所以禮物可以用來維繫統治、權力,不只用來聯絡感情、具備道德意義那樣單純。高桂惠探討禮物文化如何打造、維繫甚至破壞關係的視角,便是受到布迪厄的啟發。

高桂惠認為,不同的理論就像不同的眼鏡,以理論切入解讀文學,就如戴著不同的鏡片,可以看出經典不同層面的意涵與風景。
圖片來源/Unsplash

即使都在討論「禮物」,不同的理論,亦可以幫助我們探索小說的不同風貌。高桂惠認為,雖然世情小說非常適合以社會學的角度觀察,但若單單以禮物的價值來對應人際關係,這樣的視角會稍顯單薄。因為人與人的關係不只是交易,感情不純粹可以與物質的市場價格劃上等號,小說情節的意義也自然不止於此。

高桂惠時常會戴上不同風格的眼鏡,切換不同學派的眼光,幫助她更豐富地詮釋送禮情節的意涵。例如法國莫斯(Marcel Mauss,1872-1950)提出「禮物之靈」,認為在禮物交換之中會創造各種義務,因為物品本身具有生命與個性,總是尋求回到它的「起源之地」,所以送禮與收禮、回禮之間,形成某種習俗,往往象徵整個社會的精神結構。除了經久不衰的工具與建築物,人類行為從食物、衣著、日常用品等載體,更是可以成為負荷道德和情感內容的禮品。莫斯將交換和禮物贈與分成兩類,一類是可贈與或交換的;但是另一類則是保留之物,如:珍貴物件、辟邪物、聖物、知識、儀式等深層身份及其超越時間的連續性之物,只能透過傳承予以延續與建構。

路易士.海德(Lewis Hyde,1945-)則以藝術、美學的角度論禮物,特別留意英文中表達禮物的Gift這一詞彙,有「禮物」與「天賦」的雙重意涵。他認為藝術作品是個禮物,而非商品。藝術家的創造性精神,無論靈感及天賦,都是一種被「賦予」的東西。創作者在獲得賦予後,接著把作品創作出來,就如一種「回贈」,把禮物再度獻出給觀眾。

高桂惠由此出發,總結禮物內涵的三個「T」,除了treasure(財產),還可以是time(時間),以及talent(天賦)。例如:一個人付出時間(time)陪伴,是一種禮物;貝多芬、梵谷等藝術家的天賦(talent),對人類而言也是重要、精神世界的寶藏。禮物其實有著超越理性計算、商業交易的感性意義,甚至具有神聖意涵。這樣的理論視角,更著重於物質所蘊含的精神性。

英文中的禮物-Gift,包含:時間、天賦與財產等含意,有著超越理性計算、商業交易的感性意義,甚至具有神聖性。
圖片來源/Unsplash

禮物:物質與精神性的複合意義

正因為禮物背後含有深刻的感情、藝術、美學等無法客觀估量的價值,讀者應該意識到禮物的「情感負重」,才能讀出送禮者、回禮者的心思。高桂惠舉例:《鶯鶯傳》中的送禮環節,可以看出女主角崔鶯鶯與男主角張生,對於兩人感情有著不同的期待。

張生送鶯鶯的是花勝和口脂,即古代的髮飾、口紅,是女子用以裝扮容貌的物品。而鶯鶯送了張生數份禮物,有她從小擁有的玉環,願張生如君子「堅潤不渝」,擁有環環相扣、永遠不終止的情感。還不忘附上自己的秀髮,表達「愁緒縈絲」,以髮「絲」象徵「思」念,回禮給情人。

張生的禮物看重鶯鶯的美色,鶯鶯的禮卻有著深刻含義,送上情感、道德的喻託,甚至交上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生命之初召喚情感的真純,從送禮便能看見兩人情感不同深度的悲劇意涵。

《鶯鶯傳》中,張生送給鶯鶯的是女子的髮飾「花勝」與化妝品「口脂」,均是裝扮容貌之物。鶯鶯回禮則贈送象徵思念的髮絲、表達君子忠貞之性的玉環,以及以瀟湘竹(竹上斑點象徵淚痕)做的茶碾子,含有深刻的情意,從禮物意涵的不同便可以發現兩人情感並不等重。
企劃腳本/徐平  美術設計/林柏希

高桂惠也嘗試從《紅樓夢》中具體、物質性的「詩」、「淚」、「花」,來思考人的存在與感知,探索物品背後的精神性和情感深度。

林黛玉在離世前,燒燬賈寶玉送的舊手帕以及自己詩稿。手帕裡有著寶玉的氣味、黛玉的眼淚,象徵寶黛之間的「至情」。林黛玉焚稿,稿子並不只是物質的紙張、墨水,而是黛玉的才華與天賦,是詩人靈魂的聲音,可說是人之「至性」。而惜花、葬花的黛玉,疼惜的是世間之「至美」,黛玉的殞落,便把最純潔的「美」,保存在了大觀園之中。

高桂惠認為,黛玉生命逝去,及其生前焚稿燒帕,帶走的是世間不配擁有、沒有立足之處的「至情」、「至性」與「至美」。此時,觀察以禮物為中心的物質文化,不是只用關係學而已。舊手帕雖然不具有市場商業價值,卻傳達了兩個生命無價的情感交融。可稱為「禮物」的,也不只是贈送酬答的詩作,更是黛玉無法被取代的天賦與才情(talent)。

清朝頤和園長廊彩繪《黛玉焚稿断痴情》。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高桂惠不受限於單一視角,亦不固定以小說類型對應理論,而會根據文本的內容,選擇更能彰顯小說意涵的方向,適時採取不同學派論點,切入小說的層理,挖掘經典的豐富性。

小說是活的文類,傳達深刻的歷史感知

曾經受過哲學訓練,也熱愛思考神學、宗教議題的高桂惠,喜歡留意小說中的文化思維。她說明自己的小說研究較接近「文化」研究範疇,相對於探索小說敘事、人物形象,「文化」則有著更加廣大的概念。小說作者對時代有著深刻「歷史感知」,在文化的框架與格局下,展現對人情、道德深度而細膩的思考。

高桂惠認為,許多古典文體已經在歷史中消沉,相較於自己曾經研究的辭賦體,小說始終是「活的文類」。裡面有著上層精英、士大夫階級重視的誠意正心、齊家治國的道德治世理想,也體現下層文化,市井老百姓的日常,文化的「總量」豐富且駁雜。

高桂惠認為,小說始終是「活的文類」,裡頭有上層精英的道德治世理想,也體現下層文化,市井老百姓的日常,文化的「總量」豐富且駁雜。
攝影/W. Xiang

單單以「禮物」切入,就可以發現小說其實寓含了人生的思考與體悟。小說有著不同面貌與體式,呈現各樣的歷史與文化框架。而框架下,是人對世界的關懷、感知,也是對生命感性與理性的思辨。

《紅樓夢》中,寶玉最後與一僧、一道飄然遠去,高桂惠以此情節說明,小說正隱隱地提出存在的叩問:人最後歸向何處?人的終極關懷是什麼?只是就如小說內容:「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小說不講大道理,也沒有給出生命的答案。學者們戴上不同時代、風格的眼鏡,帶著不同理解,努力挖掘文本的深刻意涵。而小說作為人類精神性的「禮物」,也正期待讀者,一起探索小說所提示的各種生命議題。

小說作為人類精神性的「禮物」,期待讀者一起探索小說所提示的各種生命議題。
圖片來源/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明朝仇英《帝王道統萬年圖》。局部。

採訪撰稿/徐平
編輯/林俊孝
攝影/林俊孝、W. Xiang

研究來源
朋尼維茲著,孫智綺譯(2002)。《布赫迪厄社會學的第一課》,台北:麥田出版。
路易士.海德著,吳佳綺譯(2008)。《禮物的美學》,台北:商周出版。
劉擁華(2010)。〈禮物交換:「崇高主題」還是「支配策略」?〉,《社會學研究》第1期,頁157-176。
高桂惠(2010)。文學藝術與物質文化-怪怪奇奇之物─《聊齋誌異》、《閱微草堂筆記》及其續衍之「游目」與「騁懷」。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一般研究計畫)。
高桂惠(2012)。「文學藝術與物質文化」擴展──明清小說中的「禮物」研究——以「神魔小說」與「人情小說」為主。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一般研究計畫)。
高桂惠(2012)。〈《聊齋誌異》禮物書寫探析──細讀〈鳳仙〉與〈醜狐〉,《文化越界》第一卷第七期,頁1-21。
高桂惠(2012)。〈《金瓶梅》「禮物」書寫初探〉,《國文天地》第330期,頁23 – 28。